山东莒南县政法委施压 对毛德君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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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在北京维权律师做出无罪辩护情况下,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法院法官吴淑芳对莒南县法轮功学员毛德君女士枉法判决一年半。

毛德君,六十六岁,东北某中学退休物理教师。炼功前,患有妇科病近二十年,做过子宫切除手术,身体虚弱不堪。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健康,心地善良,无私。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早六点,莒南县警察,通过对法轮功学员杨广珍及其妹妹杨广娥等的长期监控、跟踪,调集莒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城西、城北派出所大批警察,有预谋的非法抓捕了法轮功学员毛德君、王凤霞、魏本娥、杨广娥及丈夫、杨广娥不修炼的妹妹、妹夫,及一位常去杨广娥家做衣服的世人,共八人。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上午九点,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法院通过视频,对毛德君女士非法庭审,主审法官吴淑芳,公诉人王健。

法庭上,来自北京的律师为毛德君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律师指出莒南县国保大队、派出所警察从毛德君家中非法搜查的物品没有列出任何清单,非法入侵民宅、非法搜查违反《宪法》,属违法犯罪行为。信仰自由,毛德君信仰法轮功的一切思想行为都是合法的。

庭上,毛德君讲述了自己炼功身体受益的经历。她说,炼功前,妇科病折磨了她近二十年,最后不得不做了子宫切除手术,然而这并没有解除病痛,身体依旧是虚弱不堪,甚至有一次上班时,晕倒在地。后来,听别人介绍说法轮功能祛病健身,就试着炼了起来,结果很快身体就康复了,正常了。就这样,虽然法轮功被打压已有二十一年之久,但她依然坚持下来,因为法轮功让她有了一个健康的身体,并且她也越来越体会到法轮功还能让人变得善良,能福益他人与整个社会。

面对律师的逐条辩驳,公诉人与法官无言以对,想必他们也自知对法轮功的审判只是走过场,完全是一种政治迫害。

据悉,法官吴淑芳遭莒南县政法委六一零恶人威胁施压,称毛德君的“案子”已经捅到省里去了,压力很大。吴淑芳本人也不理解为何律师为毛德君女士做无罪辩护。吴淑芳不准毛德君女士陈述自己为何修炼法轮功做好人,质询毛德君还炼不炼法轮功,将来还炼不炼?

二零一九年,法官吴淑芳曾非法庭审莒南县六十五岁法轮功学员李庆花,莒南县政法委、六一零图谋对李庆花非法判刑,法官吴淑芳听取了律师意见,没有判刑,对李庆花处以两千元现金处罚。

非法庭审历时一个半小时。参加旁听的亲友切实地感受到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法律诉讼”,是那样的虚弱乏力,只是一场假戏而已。

目前,毛德君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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